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资有限公司被罚款 1200 元
发布日期:2024-07-29 12:06 点击次数:161
(原标题: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资有限公司被罚款 1200 元)
金融界消息,近日,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资有限公司因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,被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水口寺税务分局罚款 1200 元。
据公告内容,该公司丢失发票 50 份,其中增值税普通发票 25 份,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份。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资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764 号)第三十四条,构成了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的违规行为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